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AA020033-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于2025年01月14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元/%) | 设计费:180000.00元;建安工程费:******.42元。 | 设计费:224000.00 元; 建安工程费:******.46元。 | 设计费:260000.00元;建安工程费:******.02元 | |
质量目标 |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A******3-6/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0;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7-10/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4;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除外)行业甲级:A******5-6/1。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22]004244。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9]027534。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9]005377。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陈琳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质检员,鄂建安B(2023)******、鄂******9495、************085 | 程友诚,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5468、鄂建安B(2022)****** | 程建胜,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6449、鄂******6449、鄂建安B(2021)******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余果,中级职称(市政专业),E******1 | 谭成巽,中级职称(市政工程),E******5 | 杨锐,中级职称(建筑工程),E******6 | |
质量员 | 李裴君,质检员,************30 | 李桃,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检员、质检员,鄂建安C3(2020)******、************051、************107 | 万荣,质检员,************191 | |
施工员 | 孟晓娟,施工员,************009 | 周观柱,施工员,************535 | 杨万军,标准员、施工员,************023、************620 | |
安全员 | 李慧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2)****** | 刘启明,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134、鄂建安C3(2024)******、************007 | 李连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2)******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国祥,其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A******00072A、CS******7 | 程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 | 陈贻龙,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其他,CS******1、粤高职证字第******59116B号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高延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6 | 何帅,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373 | 无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刘冰,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7 | 白敬中,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1 | 林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其他,DG******9、粤高职证字第******34190号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符锴,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9 | 黄爱林,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结构),******1 | 史红福,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他,证书编号S******6、粤高职证字第******13372号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西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污水调配管道建设工程 | 34.19 | 陈贻龙 | ||
远安县鸣凤山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 1633.43 | 宋洪锐 | |||
乐从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进厂污水主管敷设工程 | 10.5 | 刘元基 | |||
远安县解放路至快舟大道连接段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 2025.84 | 敖海波 | |||
******有限公司 | 陶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1175.0 | 刘友荣 | ||
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 | 1981.2 | 张碧波 | |||
远安县鸣凤镇双泉片区农旅融合产业配套道路项目(一期)二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 1245.4 | 陈艳莉 | |||
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435.1 | 刘金利 | |||
花林寺镇石头店片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827.8 | 李昌顺 | |||
******有限公司 | 远安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2500.0 | 黄静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2023-03-01 | ||
******有限公司 | 二〇二一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2023-03-01 | ||
2023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成果评价认定成果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市政给排水 一等成果 | 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 | 2023-09-01 | |||
二〇二一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水系统工程设计一等奖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2023-03-01 | |||
2023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成果评价认定成果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市政给排水 三等成果 | 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 | 2023-09-01 | |||
2023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成果评价认定成果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市政给排水 一等成果 | 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 | 2023-09-01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2月7日10:00(北京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9评标室二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详细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陶德金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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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2月08日 12时00分至2025年02月11日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建设局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