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0059
项目编号: HCZB-2025-(采)-03
项目名称: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元): 837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37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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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大型投弹无人机 | 无人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00000 |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便携式卫星站 | 卫星定位导航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35900 | (含2年运行维护)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消防柜 | 消防设备 | 3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5000 |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背负式风力灭火机 | 消防设备 | 24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20000 |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无人机挂载弹 | 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 25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50000 |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消防水桶 | 消防设备 | 5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600 |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防火置物架 | 消防设备 | 5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9500 |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干粉灭火器 | 消防设备 | 3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4000 | |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提升项目(2024 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项目)防灭火设施设备购置 | 消防油桶 | 消防设备 | 5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1900 | |
数量合计: | 531 | 预算合计: | 837900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 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1-22 15:30:00 至 2025-02-0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盐池县广惠西街 6 号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聂菁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开博辉、张欣、毛利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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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1-22